2014年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招聘公安非在编驾驶员公告(3)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比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比面试成绩,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再加试一场技能测试,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身高、视力标准按招聘简章执行。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非在编驾驶员聘用后纳入区驾驶员侯聘库管理使用,按区政府相关规定享受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非在编驾驶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2875171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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