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市黄埔区经济贸易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2)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28日至3月15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黄埔区人民政府二楼225办公室(黄埔区经贸局商业科);电话:82378684,联系人:李先生。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计生证(未婚人员由所在地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职称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并填写《广州市黄埔区经贸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可提前在网址:http://www.hp.gov.cn下载填写);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黄埔区经贸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给考试通知。
五、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分别占总分的60%、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法律、时事、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等)及与职位相关的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设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的,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1:5的,全部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黄埔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经济贸易局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编外人员招聘表.doc
黄埔区经贸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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