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卫生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拟聘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服从国家和省的人事管理规定,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毕业生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同意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学历。
(三)报考毕业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相符的证件,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上本人所学专业、学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五)应届毕业生(含三年期内未就业)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的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监督电话:0871-67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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