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源城区残联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环城东路70号;联系人:缪映笑0762-3328056)。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应聘表格一份(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笔试内容:特教教育、康复综合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答卷时间为2个小时,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
(4)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或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5)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试聘用
(一)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二)拟聘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形,按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确定。
(三)拟聘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及毕业生档案交到区残联,区残联共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是相关证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五)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六)源城区残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临聘人员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招聘公告由源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源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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