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考试、体检结束后,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到拟聘人员工作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了解拟聘人员的情况。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民防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空缺。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
九、本公告由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晓明 电话:020-86119980
周运平 电话:020-36750058
李林娜 电话:020-36750036
投诉电话:020-86119905
传真:020-36750013 020-86119903
电子邮箱:mf86119905@163.com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