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招考普通雇员8名公告(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雇员证;
2、毕业证书及验证证明(国家或深圳市认可);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4、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需同时提供相应的社保清单);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以上1、2验原件留复印件,3、4、5留原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不给予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笔试
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四)面试
笔试(实操)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序,前6名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五)确定拟雇用人选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拟雇用人选;不进行笔试的,直接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雇用人选。面试结束后,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拟雇用人选。
各阶段考试成绩、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48203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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