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公告(2)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南宁市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优先考虑户口在邕宁区、仙葫开发区的人员和居住在上述两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监督员岗位其它情形的。
六、应聘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3)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二孩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各1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单位方位: 双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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