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3)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补充公告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进入后续公开程序。
笔试暂定于2014年3月1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参加由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类别为卫生类。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含)分为合格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知识(70%)。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天河区卫生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河人才网、天河区卫生局网(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面试人数为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
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技术实操(口述形式)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计入面试比例控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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