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公告(2)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2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符合计生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7)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于2014年3月5日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定于2014年3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5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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