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4)
复审。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参加复审。
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每人须向云南省人才市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4年4月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1、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才、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硕士研究生,按照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开考,笔试委托省人才市场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及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专业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等额组织政审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四)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经校(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干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及校(院)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附件1:《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的评审认定暂行办法》中关于评审认定的条件;
附件2:《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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