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首批招聘人员42人(2)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发布复审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个人亲笔签名)。
复审合格者,等待面试通知。
(四)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以及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成绩×50%,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方法
每个岗位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达不到80分,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候选人,其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及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学校相关会议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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