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首批招聘人员42人(3)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4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四)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02593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马老师),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首批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xls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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