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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2)

A+ A- 2014-02-25 14:30  |  新疆人才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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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未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㈢已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团委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察布查尔县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统一用汉语命制,汉语答题。

  4.招聘各职位凡报名达不到1∶3的,该职位将不开考,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根据相同职位条件进行自愿调整职位。

  5.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6.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最低入闱面试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最低入闱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面试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人事、纪检及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面试方案进行。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达不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方法对考生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5.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有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须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县聘人员政审表》并报送资格审查部门。

  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人员通过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拟聘用手续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县聘合同,同时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县聘)。县聘人员在聘期内按照《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县聘待遇。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需要调剂聘用的职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工作在整体聘用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调剂办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相同职位、相同条件进行匹配后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调剂。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报考察布查尔县考试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了解相关考试信息、工作进程,并查询相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公示、政策解答等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jcxrlzy.gov.cn)进行发布。《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999-3626532转810 3622202转810

  监督电话:0999-3622650

  附件:

  1.2014年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加分认定表.xls

  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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