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2)
五、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包括2014年毕业生及2014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须2014年7月份前在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监督投诉电话:0759-2300040(区教育局)
霞山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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