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22名公告(2)
(三)考试
1.考试计划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教师岗位招聘考试分为试讲面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讲及面试
(1)试讲面试由各有关教学系部组织,成立系部试讲评审小组,成员由系部领导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其中本系部以外的教师不少于20%。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技能与方法等,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或研究成果,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提问(时间为5分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试讲面试成绩统计表由组长、计票人、监票人签名后交人事处。试讲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2)根据试讲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如试讲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试讲面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第二阶段:复试
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等情况。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复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复试完毕后当场公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辅系列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面试
(1)面试由人事部门组织,成立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用人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2)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第二阶段:复试
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等情况。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复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复试完毕后当场公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在复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
(五)组织考察和政审
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组织考察和政审合格者,经我院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复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所报考的岗位未能进入拟聘人选范围,其他岗位出现空缺,而本人又符合空缺岗位的招聘条件、复试成绩70分以上且愿意服从调剂的,经学院研究,可调整聘用到空缺岗位。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新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并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可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新招聘青年教师须先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任期不少于两年;担任辅导员期间,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经相关教学系部同意,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考试成绩、公示、聘用结果等情况,可登陆广东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纪老师(020-36194863)
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2014年招聘计划表.doc
广东警官学院
2014年2月21日
以上信息就是此次事业单开招考的全部资讯,有意报名者,可根据事业考试招考单位所发布的相关联系方式,对于考试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疑问进行详细咨询,最终信息应以事业招考发布单位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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