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教师(2)
5.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6.注意事项: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成功报名(具体方式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及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并于2014年3月21日之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4年3月29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应在50分以上。
3.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应在2013年4月17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要求中共党员或学生会干部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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