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曲靖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涉及有成绩并列的,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由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体检时间由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确定。具体详见《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一)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笔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和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工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含五项社会保险费)。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二)从事考试招聘、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五)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本方案由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161009(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2: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报名表
沾益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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