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晋城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3名)(2)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上网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总分以报考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3比例的上限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核
以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总分高的优先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体检与考核由人社、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后起薪,工资待遇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社、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整个招考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的事和人,视情况作出相应的纠正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0356—6205160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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