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2)
(三)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确定考试时间。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由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建设综合室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录工作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须体检合格)。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87720
传真电话:0757-8121320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综合室(503室)。(邮编:528200)
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3月5日
附件1: 报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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