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计生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书。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和本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面试占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4、成绩查询:在区人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在区人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二)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doc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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