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89990861(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90858(监察室)。
点击下载:2014年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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