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文山西畴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三)审核和体检
拟聘人员于本年度7月毕业后,须持审核资料到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1.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审核与体检时间:审核、体检时间与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体检同步进行,请考生及时登陆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查看相关信息。
审核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本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学校就业意向协议书均不退还。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的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两年内不退还本人。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西畴县纪委监察局:0876-7622306
咨询电话: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6198
西畴县卫生局:0876-7623890
西畴县人民医院:0876-7622254
西畴县妇幼保健院:0876-7627492
西畴县食品药品监督局:0876-7622301
西畴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0876-3031218
西畴县林业局:0876-7622461
西畴县水务局:0876-7622416
西畴县国土资源局:0876-7628843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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