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商务厅单位省投资促进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2)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所属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819399
监督单位及电话:监察室020-38819798
广东省商务厅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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