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2)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名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产生,依据考生考试名次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的名次相同且无法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需对名次相同的考生加考专业技能知识,并按加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经批准后订立劳动合同。
七、待遇
按照广州市市直机关新补充后勤服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技能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咨询电话:020-83123225;举报及投诉电话:020-83123433。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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