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选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如应聘材料初审通过,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资料到学校,学校统一报给公共事业局。
1.《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岗位条件,参考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研究确定岗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之后在光明教育在线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网址:http://www.szgm.edu.cn——招聘信息)。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问答,说课。
(二)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之后在光明教育在线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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