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选聘公告(3)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列为适岗考核对象。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深光组通[2012]65号)的通知精神,进入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新区工作满三年才能提出调出申请。
2.本次选聘的职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3.本次选聘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4年3月31日(含3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3月10日
(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以上信息就是此次事业单开招考的全部资讯,有意报名者,可根据事业考试招考单位所发布的相关联系方式,对于考试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疑问进行详细咨询,最终信息应以事业招考发布单位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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