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光明公安分局招录临聘人员100名公告(3)
(三)笔试、面试
时间:3月18日至3月21日
地点:机训大队
负责部门:临聘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四)信息审核
时间:3月21日至3月26日
负责部门:综合处情报室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笔试、信息审核情况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拟招录的临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时间:3月26日至4月1日
负责部门:政工人事室
(七)培训
1、视频情指队员的培训
组织培训: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分局视频警察大队组织人员进行15天封闭式的岗前培训。
培训费用:根据市局要求,每名人员培训费、鉴定费及食宿费共3800元,该费用逐月(分4个月)从其工资中扣除;
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后,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安全防范系统安全维护员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机训大队队员的培训
机训大队队员由机训大队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培训。
(八)上岗及鉴定合同
培训合格,获得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参照分局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临聘人员与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首次合同期限三年),双方各执一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审核应当终止合同的,明安保安公司给临聘人员本人发《不予续聘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招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此通知由分局政工人事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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