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州)招聘辅导员(2)
(二)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内容、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告。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
第一阶段笔试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面试人选的名单和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人事处栏公布。
(2)第二阶段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等。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合格。
(四)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在同等条件下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通过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获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栏网页或电话查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03585(人事处)
(五)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行政楼410室。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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