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事业单位昭通市住建系统引进人才公告(2)
(三)面试、考核、录用
1.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3月28日
面试地点:昭通市住建局。
凡报名者须参加面试,面试按照面试方案采取“交谈、提问”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体检。所有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政审、体检均合格者,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5.此次公开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若届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6.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它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
2.通知时效。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在公告发出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市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并进行业务指导。
4.为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6.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凡涉及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
7.本公告由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xls
2、昭通市住建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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