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事业单位昭通市水利局人才引进招聘公告(2)
五、考察、录用
1、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开招聘考试的成绩,并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政审、体检。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3、若有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5、公开引进人员录(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的拟聘人员,取消录聘资格。
6、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引进单位报到者,由公开引进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转正。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六、招聘纪律
1、严格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精心规范组织。
2、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昭通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本通告由昭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昭通市水利局2014年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xls
昭通市水利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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