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衡阳市市直卫生系统招聘公告(2)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确定为高级人才引进或紧缺型人才直选人选。
(六)办理手续
已取得相关资格证者,直接办理进编、录用(调配)、工资审批等正式工作人员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者,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予以办理进编、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此次引进或直选成绩,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负责公开引进或直选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引进或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直选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引进或直选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引进或直选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直选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1、市直卫生系统部分单位2014年公开引进高级人才一览表;()
2、市直卫生系统部分单位2014年公开直选紧缺型人才一览表;
3、各高级人才引进及紧缺型人才直选单位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衡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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