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红河开远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97人)(2)
(5)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二)医疗技术人员的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1、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2014年3月6日至3月15日在昆明医科大、云南中医学院及大理学院各设点进行专场招聘(具体时间以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及大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指定时间为准)。
(2)、2014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在昆明医科大和大理学院各设点进行专场招聘(具体时间以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指定时间为准)。
3、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方式:紧缺人才招聘引进由用人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考官、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人员组成招聘引进工作组,采取直接到昆明医科大、云南中医学院及大理学院内,对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主要根据招聘单位性质和岗位需求,侧重岗位能力要素的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水平,根据卫生行业特点采取专业提问对考生进行考试考核。
(1)现场考核。采取专业提问进行考核。专业提问考核中,专业素质占50分,综合素质50分。专业素质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2)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
(3)确定引进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通过院内体检后,签定就业协议;若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愿意签定就业协议者),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补录拟引进人员。
五、专业素质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2、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于2人,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方可解围。
3、每个岗位考试题本准备3套,让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4、考试题本一经开封启用后,不得再作为本次考试的题本重复使用。
六、考官组成及评分
1、考官从州局考官库中选调,考官的选调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官的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2、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专业类考官不低于80%,综合类考官不高于20%。
3、主考官、考官在考试前30分钟,从备选考官中抽签产生。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2—7人。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计分时,以参加考核考官评分总计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5、成绩经计分员、主考官、监督人员签字后当场发放。
七、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八、录用和管理办法
1、确定引进人员。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2、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3、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4、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5、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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