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弥勒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58人)(2)
A.教育系统岗位考核内容:教师素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特色等要素。
B.除教育系统外的其他岗位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提问为主,期间附带考核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要素。
(3)测试成绩产生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就各项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成绩计算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A.七名以上考官的情况
按每一名考官的评分,去一个最高分,去一个最低分,求出剩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总成绩。
B.达不到七名考官的情况
取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总成绩。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政审(考核)和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2.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社部门发出各种通知时,出现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州、市各级监督部门举报。
4.本办法由弥勒市紧缺型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弥勒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3—6129786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中段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弥勒市紧缺型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