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2)
(3)考核类型及分值。卫生系统岗位考核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人社局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元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元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5643110,简历投递邮箱:rckffwb@126.com。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