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2)
(一)成绩公示:经考核考试后,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公布。
七、体检、政审(考核)和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体检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考核)由纪检、组织、人社及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经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实行人事代理。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业务主管部门邀请纪检、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参与监督。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 本简章由泸西县2014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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