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医大汾阳学院招聘人才工作方案(83人)(2)
2014年山西医大汾阳学院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3.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查。
4.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总分100分,初试占60%,复试占40%。分别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或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如报名达到3:1的岗位,初试需组织笔试,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报名不达3:1的岗位,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考核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经学校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6.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和本校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3.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学校有关领导、校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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