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招聘中小学副校长公告(2)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报名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4月2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即兴演讲和答辩两个项目,即兴演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核任职所需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进入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3、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参加面试的实有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进入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人员中按高低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入围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并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做出评价。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试合格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任职前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及聘任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旦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副校长如符合《南沙高端人才卡实施及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可申请高端人才卡,享受由我区相关单位提供的优质服务。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干部处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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