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玉溪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通告(2)
3、办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到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到县卫生局洽谈,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洽谈结果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办理体检、考核、聘用手续。程序及要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除可正常享受编制内人员待遇外,还可享受高端人才奖励资金。签订聘用合同期间未能履行相关协议者,用人单位有权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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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报名、测试、签订就业协议期间,在新平县卫生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招聘工作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其它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新平县卫生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建设银行旁);邮编:653400; 余老师: 0877-7011081 、13608770652。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附件:1. 补充协议
新平县卫生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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