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社科联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3)
(三)考试事项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
1.笔试:参加佛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将在“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fsxcb.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体检和考核:由招考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政府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等按市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社科联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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