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省人民银行系统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2)
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岗位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制员工表现良好,素质和技能能够继续胜任所在岗位要求,可以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招聘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询各报名点。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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