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4月12日):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2、面试(4月19日):面试以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钢琴)。应聘体育教师的另加专业能力测试。应聘中职教师的增加专业技能实操项目。笔试合格考生依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三水教育信息港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三水区公办学校(公益一类)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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