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丽江宁蒗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
(七)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由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我局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10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宁蒗县教育局0888-552174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股0888-5528227
监督电话:宁蒗县第三纪工委0888—5527058
特此公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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