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广东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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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风景优美的西江河畔,占地1080亩,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现有8个教学系(部)、36个专业(66个专业方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另有一支由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各类教师,诚邀各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职位
请查看附件: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教师招聘职位表。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入编手续;其他教师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2、引进的江门市以外的入编教师(高层次人才)按有关政策可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安家费标准为:正高职称共10万元,副高职称、博士共5万元。安家费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住房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400元/月,副高职称、博士300元/月,在引进的前2年内逐月发放(居住学院周转房期间不发放)。此外,江门市政府对调入市区的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在市区工作满三年并在市区购买住房的,由财政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3、待遇
(1)入编教师年收入(含住房公积金的税前应发项目):正高职称 14.8 万元以上,副高职称 12.5 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年收入10万以上,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硕士研究生年收入(含住房公积金的税前应发项目):第一聘期内4.2万元以上,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为 稳定教师队伍,对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聘用教师,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和高校讲师职称,各项考核均称职的,续聘时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首次聘用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中级职称、硕士学位的教师,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称职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年收入(含住房公积金的税前应发项目):第一聘期内3--6万元,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4)兼课教师的课酬标准:正高级职称65元/节,副高级职称60元/节,中级职称55元/节,其他50元/节,对于特殊或紧缺专业的教师,可在上述课酬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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