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交通信息中心招聘人员公告(2)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
4.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四、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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