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招聘聘员公告(2)
(三)资格初审
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人力资源局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统计办统计员、计生办计生协管员、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协管员、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师和计生服务中心护士等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专职消防队队员、专职消防队司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和民兵应急分队司机等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组成。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拟招聘总名额3倍以内(含3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总名额3倍的,对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的名额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
如为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为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余人员(成绩半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坪地街道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笔试和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民兵应急分队和专职消防队相关岗位的面试由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报考民兵应急分队和专职消防队相关岗位并通过笔试和面试拟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需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体能测试由民兵应急分队和专职消防队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3天后在坪地街道办网站(http://www.pdjdb.lg.gov.cn/)公告。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聘用
1、体检由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七)有关说明
1、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84090236。
附件:1、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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