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招考辅助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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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人规〔2009〕4号)和《深圳市龙岗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龙岗区委组织部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1名辅助雇员,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情况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4年3月31日。如职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的,是指1979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2、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如职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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