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南洛阳漯河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49人(2)
(二)考试
1、护理、助产专业:分为笔试、操作、面试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操作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笔试、操作、面试三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3:3:4的比例折算总分。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临床、医技专业:主要设面试一项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相对应岗位的基本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其他专业: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笔试、面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的比例折算总分。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岗位按卫生行业相关要求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市卫生局。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解除试聘手续并上报市卫生局。
五、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毕业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假文凭、假学历、虚报年龄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招聘资格。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5—3134209
监督电话:0395—3153221
招聘计划及报名表详见附件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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