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合川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招聘非在编人员(2)
七、体检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路考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但考生双眼裸眼视力均须达到1.0(标准对数视力5.0)及以上且无色盲。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重点办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进行5天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总成绩第一名考生根据非在编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照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驾驶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驾驶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区重点办会同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重庆市合川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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