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4年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在市人社局和市科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招聘公告于2014年3月28日至4月8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5个工作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邮箱(gaow@tstc.gov.cn)。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笔试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统计中心,携带打印的笔试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个人简历、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高于1:3的比例时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科技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两周后,报考人员到天津科技统计官方网站(www.tsts.org.cn)“通知通告”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的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若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可以从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7或9人),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确保不出泄密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题本保密工作,印制后将题本锁入保险柜,确保题本安全。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天津人社局网站、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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