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3)
10、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事代理,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
五、待遇
1、博士研究生
①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区财政首聘期内每年另外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③配偶可协调解决工作问题,子女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区财政首聘期内每年另外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贴。
3、全日制本科生
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高级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造价师
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它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芙蓉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84683147、84683261。
芙蓉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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